致公党中山市委会到山东开展“诚信体系建设” 调研
发布日期:2015-06-16

   6月9-12日,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市委会主委吴竹科率致公党中山市委会“诚信体系建设”课题组,前往山东青岛、威海、烟台调研。致公党市委会副主委邓亦兰参加了调研活动。
    在当地致公党市委会的协调下,课题组与当地人大法制委、政府法制办、工商联等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学习了解青岛、威海等市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据介绍,青岛市发改委牵头调研已形成《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报告》,青岛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也已启动。青岛市已在工商登记、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多层次诚信体系建设初见端倪。如《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于去年10月正式实施,该条例通过行政法规构建统一的企业信息公示体系,为全社会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和监督提供制度保障。目前青岛正在重点推进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和金融工商税务等信用信息全覆盖,年底前出台政务系统信用建设意见。青岛市人大已将《青岛市信用建设条例》列入2015年立法调研项目。
    威海市刚刚取得地方立法权,目前正处于立法的前提调研和研究阶段。但其下辖的荣城市在山东省率先全面启动社会征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荣城市以打造“诚信荣成”为目标,以讲诚信、抓落实、促发展、创和谐为主题,以打造覆盖全市的公民个人征信体系为核心,着力推进以政务诚信为先导、以企业诚信为重点、以社会诚信为基础、以司法诚信为保障的“四位一体”诚信体系建设。通过近三年的诚信建设,建成了一整套比较科学的制度,探索出了以诚信建设统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新模式。
    座谈会上,课题组与当地人大、法制办等部门,就将诚信体系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发挥人大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大家一致认为,导致我国社会信用失范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法制监管不够。在此背景下,通过推行社会信用管理法治模式,以加强社会征信立法与强化社会信用执法等方式来维系和保障社会信用,已经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内在需要。
    考察调研期间,致公党中山市委会和青岛市委会、威海市委会及烟台市委会还进行了党务交流,三市在参政议政、组织发展、社会服务等方面均有许多好的经验值得中山市委会学习、借鉴,将对今后开展党务工作有所促进。

 

                       (办公室  梁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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