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课题调研
发布日期:2015-07-27

    7月22日,市委会主委吴竹科率“诚信体系建设”课题组赴市发改局开展调研,了解中山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总体情况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信用管理的法治模式。市法制局、工商局、经信局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据介绍,自2004年起中山建立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企业和个人诚信建设,明确了诚信中山的战略目标;2012年制定了《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49个市有关单位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有力推动了中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年出台了《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提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重点建设领域,确立了“信用大厦”的基本框架,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脉络日趋明晰,完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信用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信用体系试点示范创建活动有颇有成效。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还就如何通过法制保障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一是希望从上到下各级立法机关要加大立法力度,尽快出台国家信用法,省和市利用地方立法权,针对性地制定地方法规,解决目前“无专门法可依”的问题;二是在目前“无专门法可依”的情况下,结合中山市情实际,行政机关可先行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颁布出台相关的信用管理办法,并主动与立法机关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加强沟通,联合开展立法调研,为后续的立法做好铺垫;三是在研究立法时要有所侧重,围绕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有针对性地就当前失信成本过低的情况制定相应的约束条款;四是把信用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有效结合,加强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道德文化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诚信体系建设的受益者、参与者和推动者。
    调研组成员表示,此次调研座谈信息量大、观点明确、针对性强、思路清晰,深入地了解了中山诚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接下来将继续立足中山实际认真开展调研和论证,提出可行性建议,确保调研成果更接地气。
 

                              (办公室 黄浩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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