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会到环保局调研我市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情况
发布日期:2016-07-22

    7月21日下午,市委会就“建立健全我市生态补偿机制,促进镇区均衡协调发展”的课题到市环保局调研,了解我市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制度的相关情况。市委会主委吴竹科,原专职副主委邓亦兰,副主委庾江碧等参加调研活动。
    市环保局副局长杜敏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我市近年来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城市方面开展的工作,以及开展生态保护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情况、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工作设想。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吴竹科主委谈到,我市现有的生态补偿办法尚停留在主要对林地、耕地等硬件方面的补偿,对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等专门项目的补偿仍未形成制度化、系统化,对镇区不同的产业结构,如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与发展污染产业的镇区之间的补偿制度尚未有,未能体现“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违法谁付费”的原则。吴竹科主委建议,我市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多考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经过深入探讨,双方均觉得收获良多,调研组对我市的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环保局也高度认同调研组提出的建议,表示将在今后工作加以研究吸收。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联系和沟通,共同促进我市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推动镇区的均衡发展。
 

                                      (办公室  梁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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