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政协委员梁红辉参加立法论证协商会
发布日期:2019-07-16 作者:办公室

7月16日,市政协委员、参委会主任梁红辉应邀参加在市政协6楼会议室召开的《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立法论证协商会。市政协副主席何灿成、市政协副秘书长余建思、市政协社法委主任陆文伟、市人大法制工委主任冯镜华以及政协委员和专家代表共20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人大法工委领导就《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的立法目的、意义、主要内容、起草修改的情况作了说明。与会政协委员和专家围绕该条例的立法原则、条款编排、条款内容、法律责任等各抒己见,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委员们的发言后,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冯镜华高度评价参会委员和专家的建议,认为与会政协委员和专家不但素质高,而且非常关注这个条例,提出的意见非常细致、中肯、到位。市政协副主席何灿成在总结讲话中认为,该条例出台很有必要性,是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他也充分肯定了与会政协委员和专家的认真态度和专业性。

据悉,市政协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是为进一步促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工作质量的提高,发挥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为认真履好职,梁红辉委员在会前认真细致地阅读了草案的内容,并征求了致公党部分律师界党员的意见,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在会上就条例中的部分文字表述和条款内容提出了10多条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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