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接受陈根楷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02-23 信息来源:中山日报 2011-2-23 第5882期A1版

    (2011年2月22日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根楷同志因已到任职年龄界限不再担任市委书记, 辞去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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