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家长的关注与重视,各类早教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起来。当前各类早教机构资质参差不齐,师资力量低下,收费价格混乱,教材五花八门,衍生不少问题,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究其原因,主要是早教尚未纳入公共教育体系,仍处于监管真空状态。因此,应尽快规范早教市场,明确早教机构的设立、运行条件和标准,提高早教服务质量。
一、我市早教机构的基本情况
我市的早教机构起步较晚,但由于家庭日益增加的早期教育需求与巨大的市场潜在需求,近年来,发展迅猛,呈遍地开花之势。据了解,最早进入我市的早教机构是东方爱婴,2011年进入中山,到如今,中山城区相继涌现了金宝贝、天才宝贝、美吉姆、时代宠儿等20多家有一定知名度的早教机构。此外,还有不少中低档的从事相关早教的机构。
由于早教未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早教机构没有归口登记管理,早教机构既可以在工商局审批登记(经营性),也可以在教体局审批登记(非经营性),还有些以社会组织名义在民政局登记。目前我市的早教机构,在教育部门注册的只有26间,在民政局登记的有8家。但实际上我市从事早教行业的机构远远不止,这些早教机构大多数以咨询公司、科技发展公司、亲子中心的名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以公司形式规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确切数量也难于统计。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教育部门审批发牌的早教机构,目前由市教体局负责监管。2015年,市教体局严格执行对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制度,以年检作为抓手,对早教机构进行年检,引导他们规范办学。26间早教机构之中,认定1间不合格,1间基本合格,其他合格。认定结果在《中山日报》公告,对不合格的机构发出书面整改通知。
此外,我市还有几百家实际从事早教的机构,这些早教机构没有教学许可证,也不具备教育培训条件,打着教育咨询的旗号从事培训工作,甚至直接办成幼儿园模式,以低廉的价格与幼儿园抢生源,而这些机构并不具备幼儿园的开办条件,内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教师不具备资格证。
二、我市早教机构存在的问题
虽然早教在国内发展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但业内专家对它的评价是“仍然一片混乱,行业规范、监管和规划发展尚未建立起来。早教企业仍在摸索运营中接受市场的优胜劣汰”,可见,早教方面仍缺乏政府监管。主要表现在:
(一)无准入机制,监管不到位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实施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必须经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其中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如果按照规定成立机构,则对校舍面积、防火设施、老师教学资历等有严格要求。相比之下,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就只需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只需有资金就能满足。由于中山市尚未对早教机构进行归口登记管理,不少从事早教的机构都是以教育咨询公司、咨询公司或是亲子园、教育培训中心的名义,在工商局注册即可开办。可以说,早教机构集体打了一场擦边球,是对行业监管的一种规避。也就是说早教尚未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仍处于监管真空。
(二)无行业标准,缺乏权威科学的早教模式引领
监管机构缺失,导致早教办学标准、师资准入、监督考核等制度处于自发、无序状态,虚假宣传、收费不合理、师资力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十分明显。
从培训内容来看,课程科学性并无保障,有的一味迎合家长,纷纷打着国外引进的旗号,如蒙台梭利教育、多元智能教育、感觉统合教育以及奥尔夫音乐教育,音乐、美术、舞蹈、艺术类训练班等,片面注重知识化技能化,而忽略对0-3岁婴幼儿的基础性、全面性教育。凭借这些五花八门的课程设置,各成一派的教材,这些早教机构的收费标准均由其自行制定,完全属于市场行为,没有任何部门对其加以监管。
(三)无教师资格认证,师资良莠不分
专业的早教师资,涉及学前教育学、儿童心理学、医学、脑科学、社会学等多门学科。而我国至今没有任何法规对0-3岁婴幼儿师资水平作出规定,也尚无任何大学开设专门针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专业。育婴师资质也是近两年才开始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考试、培训。据广东省早期教育行业协会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全省并没有对早教中心的教师进行统一的行业资格考核认证,各早教中心自行招聘教员,没有统一规定的学历、经验等标准。早教机构师资的培养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现:机构自己培养或是由其他机构代培。培训时间少则10天,多则3个月、半年。
各家的教育质量、实际效果更是无从评估,缺乏标准。早教市场混乱的问题归因于早教机构尚未纳入教育部门的管理之中,基本上都是以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缺乏上级监管,因此也就没有人对它的从业资质提出要求。这样对儿童早期教育发展十分不利,亟需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行业规范,对早教机构进行引导和监督。
(四)超范围经营,变相办成幼儿园模式
早教机构的针对对象一般是0-3岁的幼童,作为幼儿园的一个补充,能让孩子在进入幼儿园之前接触到一些相衔接的课程的机构。但是,当前我市还有一些较低档次的早教机构,开设包孩子午休午餐的全天班,其设置的识字、阅读、音乐课等教学内容,以及全天上课、在机构午餐午休等安排,其形式与幼儿园几乎无异。这些早教机构以低廉的价格与正规幼儿园抢生源。早教机构变相办成幼儿园,不但扰乱正规幼儿园的正常秩序,还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建议:
针对目前婴幼儿早教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建议政府尽快把早期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范畴,明确早教机构的监管机构,出台相关行业规范,对早教机构进行引导和监督。
(一)明确早教机构的主管部门
明确早教机构的主管责任部门、早教机构的审批权限以及设置与运营准则,落实监管职责,使早教机构设置与运营有章可循。
针对当前早教机构在教学场地、设施设备、教学人员资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教育、工商、公安消防、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参照学前教育相关标准制定早教机构设置规范,尽早制定社会力量举办早教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0-3岁早期教育纳入政府的监管范围,实现依法监管。未经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准从事早教业务。
(二)制定和规范早教的行业标准
明确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婴幼儿早教课程的评价体系,规范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从0-3岁婴幼儿的全面发展出发,关注婴幼儿生命的整体性,不仅能满足其智力的发展,也要促进婴幼儿在体力、情绪、审美等方面的发展。同时,在教学中不仅要把婴幼儿作为教育对象,还要注重对家长养育能力的提升,向其传递正确的教育观念、示范正确的教育方法,改变家长的教育观念和行为,使科学的早期教育延伸到家庭中去。
政府相关部门对早教机构的各种服务价格进行全面的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核准基本服务的价格,对于违反价格的早教机构一律进行整顿,确保早教市场的健康发展。
早教师资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早教的质量和效果,因此。要加强早教师资队伍建设,研究规范早教老师的资质标准,保障早教质量。建议在我市有条件的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技术学校设置早教专业,培养、培训早教老师;同时,发挥市、镇(区)妇幼保健机构作用,为早教老师提供婴幼儿保健知识培训。
(三)建立早教指导中心和行业协会
积极倡导、组建中山市早教指导中心,发挥中心作为公益性龙头的正向外溢作用。探索建设公益性的社区早教基地。推动建立早教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双向服务”的桥梁作用,在开展行业规划、倡导行业互助、进行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反映企业诉求、拓展产品市场、完善社会服务以及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四)对现有的早教机构进行整顿
相关执法单位加强对于婴幼儿早教机构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惩治不法单位和个人。对于参与不正当竞争的机构,超范围经营的,依法及时处理,整顿市场秩序,实现婴幼儿早教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针对目前我市早教机构存在的超范围经营、消防和卫生安全隐患、行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尤其是打着早教旗号,把早教机构办成幼儿园模式的情况,建议由市教体局、工商、公安消防、卫生部门等部门联合开展整顿,经整顿不合格的,予以取缔。市工商局联合教体局等部门对现有的各类教育信息咨询公司进行检查,对以“信息咨询”为名从事“早教”之实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教体局加大对民办教育机构年审制度,以年检为抓手,引导早教机构规范办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已经公布,学前教育首次作为一个独立章节被列入国家教改规划中,“重视0~3岁早期婴幼儿教育”首次提出并被放在重要位置。这对整个早教行业而言无疑是个利好,意味着国家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早教行业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也将面临一个重新规范、洗牌的过程。我市应以此为契机,尽早将早教尚未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加强对早教机构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