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
发布日期:2016-02-03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据统计,我国大约65% 的发明专利、75% 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来源于中小微企业,其中大部分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完成的。由此可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实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但与此同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大多属于“高风险、高投入、高成长性”的特殊企业,在创业成长期容易因遭遇各种困难而落入“死亡谷”。因此,如何创建有利于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环境,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发展一批优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提高我市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了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措施

    中山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一轮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助推科技创新的惠企政策。并开展科技政策和科技业务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召开多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解析、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申请等政策和业务培训,辅导企业熟悉科技政策,规范申请材料,简化申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宣传和发动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社会氛围。

    (二)多方开拓创新驱动资金

    首先,调整了市科技项目扶持安排,统一由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受理,并争取国家、省市三级创新基金联动支持,激发了中小企业创新热情。近年来,我市中小微企业得到了国家、省、市三级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从国家扶持资金来看,2014年13个项目获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共1343万元。另外,市级财政的支持也很给力,2014年市级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增至6亿元,其中资助类资金27050万元,市统筹类32950万元。接下来,市政府还不断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和政策引导,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积极鼓励金融创新。在推动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抵押等适合中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加入征信系统;推出“助保贷”业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科技金融相结合;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等方面均做了很多工作。

    (三)搭建了多个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技术研发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如果仅靠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难以担此重任。从2009年起,我市开始探索“一镇一业一平台”的科技公共服务模式,重点支持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近五年,各镇区共获得省、市科技财政支持1.14亿元(其中省级5615万元,市级5810万元)。目前,16个专业镇中有11个专业镇建立了29个公共创新服务平台。

    二、影响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在中山,有几万家中小微企业,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占比较少,截至2014年底,全市仅有22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31家创新型企业。通过一系列措施,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虽净增150家,但与深圳市(4000多家)、东莞(700多家)、佛山(600多家)相比,差距甚远。

    (一)扶持政策不完善,实施效果不明显

    首先,科技型中小微政策门槛模糊。目前从国家到中山市没有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专项法律与政策,也缺乏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因此,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政策实施起来不甚顺畅,一些企业面对好的扶持政策,由于无法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扶持对象范围,经常被模糊的认定标准挡在优惠政策门槛之外。

    其次,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缺乏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认定与个体管理,相关优惠政策未有及时有针对性地传达给这些企业,限制了政策的实施效果。由于上级部门下发的各项扶持政策,未有设置文件的实施目标以及效果追踪机制,基层部门对这些政策的宣传、实施与效果跟踪工作难免不够积极、主动,而许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平时专注于自身经营,较少关注政策信息,企业对政策的不了解,也就使得企业难以充分的依据政策科学设定发展目标,更难涉及到对政策的灵活运用了。

    第三,全市科研创新经费的管理和审批工作主要由科技局、经信局等部门的个别科室负责,在人员和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能把大部分资金用以扶持规模型企业,而中小微企业仅能获得技术培训等较容易操作的帮扶,未能针对中小微企业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科学高效的服务。

    (二)“融资难”困惑依然存在

    在我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个:企业内部积累或集资、金融机构贷款、股票或证券市场融资、政策性金融支持。但从实际操作来看,由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社会信用偏低、担保能力弱,使得它们获得银行贷款难度较大,而其难以满足上市条件以及风险投资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也导致股权、债券融资和民间风险投资这些西方国家重要甚至主要的融资方式在我市的中小微企业中占比极低。目前,我市中小微企业从融资上虽得到了一定的政策性支持,而实际的融资成果并不乐观,以自筹为主的资金获取方式也恰恰反映了这一点。

    (三)公共创新服务平台覆盖不均,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当前主要通过两级财政补助的手段来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作用十分有限,特别是对于投入有限的经济状况落后的镇区(见图1)。近5年排在末位的个别镇区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资金仅有50万元,而排在第一位的小榄镇获得了2405万元的资助资金,相差近50倍。不均衡投入,使我市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出现资源较为分散、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现象,未能很好地形成科学有效、统筹兼备的市级综合性大服务平台。很多研发人员甚至不知道有这些服务平台或者不了解平台服务的内容,因而未能达到服务企业的最佳效果。目前,高校、科研院所、相关大企业的技术创新资源未能有效整合的局面,是难以及时高效满足我市产业布局分散(见表1)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需求。


表1  我市各专业镇主导产业及空间分布 

序号

产业类别

涉及镇区

1

健康医药

开发区、南朗、三乡等

2

环保

三角、民众等

3

美式家具

板芙、三乡、坦洲、东升、港口等

4

游戏游艺

港口、石岐、开发区、东区、三角、东升、阜沙、黄圃等

5

休闲服装

沙溪、大涌、小榄、坦洲、三角、横栏、板芙等

6

古典家具

三乡、大涌、沙溪、坦洲、板芙等

7

精细化工

阜沙、西区、石岐、开发区、三角、小榄、东凤、南头、黄圃、板芙、三乡、坦洲等

8

文化旅游

南朗、民众、石岐、三乡、大涌、小榄、西区、东升等

9

办公家具

东升、南朗、东区、南区、港口、西区、板芙、开发区、三乡等

10

家电及配套

东凤、小榄、南头、黄圃、阜沙、民众、横栏、港口等

11

食品加工

黄圃、开发区、小榄、港口等

12

农业种植

民众、神湾、板芙、三乡、坦洲、五桂山、港口、南朗等

13

灯饰

古镇、小榄、横栏、板芙、三角等

14

五金

小榄、阜沙、东升、港口、东凤、横栏等

15

红木家具

大涌、沙溪、三乡、板芙等

备注:(1)将东凤镇、南头镇、黄圃镇的家电及家电配套专业镇合并到“家电及配套”类。
      (2)将大涌镇牛仔服装专业镇归类到沙溪镇的“休闲服装”类别。

   (四)技术创新产出不高  

    技术创新成果只有转化为生产力才能创造价值,而当前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还是主要靠单兵作战进行产品研发及科技创新,未能广泛形成行之有效的行业产学研合作体制,只有少数企业在自身研发的同时与大专院校建立合作关系,这必然影响技术的扩散与转移,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和效率。近几年来,虽然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多项产学研促进政策,建立了部分区域性的产学研战略联盟,但参与建设的基本以大型企业为主,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投入不足、能力薄弱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大量宝贵的创新资源被耗费,而成果却不大。

建议:

    (一)创新优化政策措施,加大推广力度

    一是对我国现行政策法规中涉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内容进行系统的梳理的基础上,制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性质、作用、促进工作的基本原则、重点领域、主要措施等。

    二是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息库,加强个体管理。对于已经进入政策扶持门槛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政府部门应该完善现有的备案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他们的服务。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和传达政策信息,动态掌握目前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为政策的实施效果反馈情况。同时,这个平台还有利于吸引暂时处于门槛外的企业充分理解政策信息,积极参与到扶持对象范围中,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成长,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三是出台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政策。充分发挥各种具有政府信用的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杠杆撬动价值,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企业技术创新;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国际性科研工作,可以设立国际化专项资金来予以扶持;建立健全规范的创新绩效评估机制,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技术创新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积极开展或在产学研合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政府应当加大支持、并进一步从财政和场地租赁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落实好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政策,加快人才发展的软环境和硬环境建设。

    四是针对以上所涉及的地方法规与政策,需增强其透明度,加强推广和宣传,并将扶持法规与政策深化、细化,使更多的企业能从政府的政策中实实在在的得到帮助;进一步简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办事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对现有优惠政策的落实要加大督察督办力度,使这些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

    (二)积极破解“融资难”

    一是依据我市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科学设计科技融资路径。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尚处于需要进一步发展的阶段,金融体制变革也正在进行中,在这样的经济金融环境背景下,采用以市场主导型的融资模式难以充分发挥科技融资效用。因此现阶段,可考虑采取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的运营机制、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等措施,向科技型企业早期项目进行投资,待科技型企业发展到一定成熟度时,通过搭建融资平台、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为科技企业融资。同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基础上,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创新金融产品,尤其是积极探索网络融资的新途径,逐步消除企业与政府和资金提供方的信息不对称,简化资金申请程序,实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精确“滴灌”式的资金帮扶。

    二是培育市场和培养投资者,从根本上优化科技融资路径。首先应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的发展,引导科技型银行不断深化发展,大力发展创业的投资,培育科技银行; 同时针对不同的投资主体,应通过多种方式并制定合理的制度进行培育,充分发挥市场自由进行资源配置、择优筛选、管控风险的能力,形成投资主体自身不断强化的良性循环机制,逐渐实现由市场对投资主体进行有效调配的局面,并实现不同投资主体优势互补、市场导向型科技融资的主要发展模式。

    (三)以“互联网+”为驱动,完善公共创新服务体系

    依托专业的机构或公司,引导各区域的科技协会、行业协会、高校等组织结合中山的产业发展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布局,充分运用各种数据技术,有效整合目前分散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促使互联网与行业进行深度融合,使服务范围覆盖全市,创造新的发展生态,让更多企业获得便利而高效的服务,从而提升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进而推进全市的产业发展。具体可以借鉴成都市“科创通”服务平台、重庆市“工业服务港”的成功经验,创建汇聚科技政策解读、法律法规咨询、文献信息检索、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科技孵化场地服务、人才招聘与培训服务、科技创新服务券的发放、创新发展论坛、创新竞赛、参展场地租赁服务等功能的线上大型综合性服务平台。

    (四)深化创新要素的汇聚,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

    进一步发挥高校与科研院所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应用类科技成果的学术评价权重,从制度上激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开展面向行业、面向企业的实务研究。同时,积极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政府、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合作组建政产学研金密切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协同创新组织。尤其是在市级协同创新组织的遴选中,更是要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积极吸纳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进来,将科技研发做到实处,使行业企业从中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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