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是珠三角的鱼米之乡,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业用地和水利设施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农田面积不断减少,如何提高单位面积的农业经济效益,确实增加农民的收入,从传统的小农经济转向发展规模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发展“智慧农业”是必由之路。珠三角地区是进出口农产品的桥头堡,而中山地处珠三角西岸,毗邻港澳,完全可以依托港澳市场,通过扩大农业贸易平台,扩展农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2015年10月,中山市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在民众镇正式揭牌,标志着我市从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路上又踏出坚实的一步。如何充分利用区位优势,通过加强与港澳台的合作,加强内涵挖潜和外延提升,推进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是示范区发展的关键。
一、中山市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项目概况
近年来,我市围绕农业提质增效的目标要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总体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竞争力,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市委市政府结合未来“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启动建设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旨在通过加强与粤港澳台农业合作与交流,打造现代农业发展新平台,提升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2015年10月18日,中山市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在民众镇正式挂牌。示范区以民众镇为龙头,集聚两岸四地的人才、资金、技术,实现一区多园,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平台。依照项目规划,示范区的核心区设立在民众镇,计划以民众为龙头,结合中山现代农业的基础和前景,在古镇、横栏、坦洲、南区等镇区设立若干示范园,实现一区多园。项目通过借鉴台湾发展现代化精致农业的先进经验,利用香港、澳门及国际市场,集聚两岸四地的人才、资金、技术,打造现代农产品流通、现代农业科技展示、休闲农业(精品农业)合作试验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展示和现代金融支持农业示范等平台。中山市政府委托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中山市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
2016年8月,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我市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农业界的专家学者进行了总体规划论证。该总体规划明确指出要汇聚“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先进的科技、管理、金融等现代科学要素,探索完善多元化的合作机制,把中山市建设成为“全国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促进中山市农业供给侧的结构改革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世界级城市圈内部的精致现代农业,使全市现代农业成为新常态下“城乡一体产业融合的都市型精致农业示范区”。该规划的总体目标是:
2016年11月18日,藉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之际,我市隆重举行两岸现代农业合作发展交流会。此次交流会作为第三届海峡两岸中山论坛的一项重要活动,围绕两岸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园区项目建设,共商现代农业合作共赢发展大计,进行了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合作项目签约仪式,18个项目现场签订合同,合同金额达300多亿元。
改革开放以来,中山市根据资源优势和国内外市场需求,已逐步确立了以优质淡水养殖为龙头,蔬果种植业和生态花卉、苗木为两翼,重点发展水产、蔬果和花卉苗木几种主导产业的基本方向。目前建立了水产、果菜和花木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型、市场带动型、科研企业带动型和协会带动型的产业化发展模式。依靠科技进步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开展了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进行种养技术培训,加强农村基层推广网络建设。与此同时,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成效显著,社保、医保、低保合一,中山真正实现了城乡并轨,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制度更是开创了全国先河。这些均为推进中山“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的实施奠定了有利基础。
二、推进“两岸四地”示范区项目的迫切性与重要意义
推进“两岸四地”示范区建设项目,对于突破中山农业发展所遭遇到的瓶颈和难点问题,对于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业技术升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时间上更加迫切需要推进该项目尽快落地,真正发挥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一)从发展基础看,推进“两岸四地”项目条件成熟
经过多年持续快速发展,全市城镇化、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水平在国内位居领先地位,逐步构建了以热作高效、绿色生态、都市休闲为特征的农业现代化雏形,农村产权改革引领全国,农业经营方式快速创新,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支农政策体系日趋健全,在探索珠三角地区都市农业现代化路径方面做出了示范引领,在保障港澳地区安全菜篮子产品供应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全市农业现代化在高水平上进一步发展面临系列复杂而深刻的问题,经济发展动力正在减弱、资源环境约束趋强、生产要素成本高涨、产业拓展遭遇瓶颈,迫切需要通过产业升级、创新驱动、深化改革等途径破解,两岸四地项目有助于改变当前农业发展瓶颈,因此推动该项目示范区建设势在必行。
(二)从合作条件看,中山具有广泛的合作优势
一是自身综合优势显著。中山市是孙中山故乡、催生中国现代文明的摇篮,与港澳台之间存在天然深厚的文化渊源,为现代农业合作提供了无可替代的地缘文化优势。全市农业资源特色突出,与台湾地区呈现出较强相似性,具有合作的先天自然条件。在经济综合实力、人才支撑、综合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持续稳定的先发优势,具备较好的合作基础设施以及改革创新软硬件环境。未来伴随深中通道、深茂铁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进一步提升中山在珠三角的区位战略地位,为“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开拓更广阔空间。
二是合作基础扎实良好。广东是港澳地区重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大陆地区供港澳食品的70%来自广东。中山是广东供港澳蔬菜和水产品的重要基地之一,全市供港澳蔬菜加工企业8家,供港澳蔬菜基地近万亩,年供应蔬菜量3.65万吨;供港澳水产品养殖基地45个,年出口量3万多吨,约占香港市场40%,澳门市场70%的份额。实施“两岸四地”项目,可以充分实现我市特色农业走出去,也可以通过中山这个窗口引进台湾、香港等地乃至全球特色农业科技、特色农产品、特色水产品及其相关资源。
三是合作前景潜力巨大。“两岸四地”农业技术与资源互补明显,台湾与香港在农业领域的科技研发具有大量的先进成果积累,诸多成果商业化转化需要有资源基地作为配套条件,而中山市拥有较丰富的耕地和多样化的农业资源条件,推进“两岸四地”现代农业科技与资源合作,呈现出良好条件与无限潜力。全球农产品市场消费总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为“两岸四地”合作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潜力。“两岸四地”贸易互补性较强,香港仍是内地第四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出口市场,台湾是内地第七大贸易伙伴和第六大进口来源地,但内地与台湾农产品贸易存在比重偏小和种类受限等问题,突破合作体制约束,共同开拓全球市场仍有巨大合作潜力。
三、项目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两岸四地”项目推进较慢
在各方力量的支持下,该项目已进入规划设计论证阶段,但距离落地仍有一段较为漫长的路要走。作为南部经济发达地区,相对于工业,农业发展水平仍然比较落后,农业比较利益仍然很低,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资金支持不足、龙头企业带动力和辐射力不强等诸多问题,土地权属、配套设施用地等因素也制约着该项目的深层次推进。亟需政府部门尽快出台发展规划,协同相关部门和各镇区加快推动该项目落地。
(二)两岸四地项目资金筹集面临较大难度
从亚洲乃至世界农业发达地区的经验来看,不难得出农业的产业化进程离不开必要的资金投入,涉农行业融资依然困难。融资难问题将会制约着该项目的发展,且该项目投资启动资金大,建设周期比较长,项目回收资金周期比较长,直接影响项目业主投资的积极性,这也是产生投入不足的客观因素。
从上表可以看出,2007-2014年农业投入的总量虽有增加,但财政支农资金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并没有逐年增长,基本保持在同一水平,而且在2015年还出现剧降的情况。
农业利用外资形势不容乐观,全市2007年至2015年各年度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中,4年为0,最高峰为2011年的115万美元。全市农业实际利用外资无论从总额上还是其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比例来看,实在是微乎其微。
从农业信贷规模发展情况来看,农业信贷规模有所扩大,近三年全市农业贷款规模由4.51亿元扩张到7.78亿元,但农业贷款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分别只有3.3‰、4.1‰、5.2‰,通过信贷途径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资金额度过小,远不能满足“两岸四地”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
(三)土地制约“两岸四地”项目集约发展
以高密度投资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经营,有其客观的经济规模要求,规模太小则难以吸引投资,很可能出现投资形成后得不到应有的回报甚至赔本。中山市原住农村人口人均农地不足半亩,要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一定程度的土地集中显然不可避免。农村劳动力中有92.7%的人口己经转向非农领域的工作,但这部分人大多并未放弃对土地的权利,土地的利用率较低;另一方面想进行规模经营的农户又得不到足够的土地经营规模。因此,示范区中提及重大项目或平台所需土地集结难度较大。如何从农民手中取回土地,集约发展“两岸四地”这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项目,是市镇村三级管理机构急需考虑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此外,目前观光农业园区永久性旅游用地尚无优惠政策,休闲观光农业园区经营土地租用期限一般为10年左右,而农业的投资周期较长;且农田保护区以及基本农田不得兴建固定资产投资等限定,园区的接待设施、经营管理用房、旅游服务接待、游客步道等旅游基础设施用地指标普遍供给较少,制约着投资热情。
建议: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性选择已成为我国各地农业发展的趋向。为保障“两岸四地”现代农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建议从以下几个抓手,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两岸四地”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的建设是我市产业转型的突破口,其工作内容涉及到多个部门及镇区。为了高效开展建设工作,十分有必要成立市级层面的“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示范区投资项目的协调与监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根据规划中涉及到的项目,由对口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工作机制。与此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加强协调,整合力量,规范操作,统一安排,更好地促进农业建设项目的争取、实施和管理。
(二)积极拓宽资金来源,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建立稳定的财政支农投入增长机制,积极创新涉农财政资金整合使用模式,将中山市作为全省的涉农财政资金整合改革试点,研究出台资金整合改革试点方案。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境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对产业发展的投入,努力形成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农民投入为补充,目标统一、形式多样、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两岸四地”示范区项目建设投入新格局。对于发展“两岸四地”示范区建设涉及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对于盈利性的项目,可采取自有资金投入、招商引资及贷款相结合的方式拓宽资金渠道。
(三)创新土地管理,为“两岸四地”项目发展奠定基础
鼓励市镇村三级机构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和土地经营收益分配制度,鼓励建立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
第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政策,搭建投资平台。各级政府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基础上,推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要积极探索土地入股、合资合作等土地经营权流转新办法,促进土地合理流动和适度规模经营。
第二,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进一步向非农产业转移,放弃对土地的经营权。对农民自愿将土地使用权交回集体另行发包的,集体要将土地经营收益的大部分,按照农民土地承包权份额分配返还给农民。
第三,鼓励和扶持农业加工企业采用土地反承包的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和企业化经营方向发展。加工企业利用反承包的方式将农业生产变成企业的第一车间,将其与加工、销售环节相连,形成一条既相互分工,又互为依托的产业链条,其土地经营收益可按社员转让土地使用权份额进行分配。
第四,鼓励农企建立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各龙头企业可通过培育家庭农场和建立核心农户基地,或者通过专业合作社落实基地,也可通过与农场合作建立基地。把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对生产基地实行统一管理和技术指导,将基地建设、原料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等全过程实行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和企业化管理。在科技上充分发挥其辐射、释放和转化功能,帮助农民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
(四)将“两岸四地”示范区建设作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重要抓手
中山作为港澳地区农产品以及水产品的主要供应基地,与港澳台地区乃至全球均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大力推进该项目示范区建设工作,将该项目作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重要抓手,破解当前农民发展、农业发展、农村发展遭遇的瓶颈问题。
利用中山伟人故里优势、“两岸四地”项目优势、农产品交易平台优势,让国外、境外优势农产品、农业新科技、新技术进入中山乃至国内市场,同时也可以让国内特色和技术含量高的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按照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以进口大量宠物、观赏鱼等特色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加强与台湾地区的农业技术广泛交流,促进我市特色农产品和水产品更加高端化,进而促进我市农产品和水产品结构的逐步转型升级,使中山供应港澳地区的市场地位更加稳固,农民收入不断提升,农村不断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