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整治非法倾倒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7-02-06

    中山市是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卫生环境一直让全市市民引以为豪。但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工业相对发达的农村、跨境路段以及内河河段,非法倾倒垃圾(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居多)的现象却屡禁不止,使所在区域臭气熏天,市容市貌遭到破坏,上述行为若得不到有效遏制,非法倾倒的垃圾得不到及时清理和处置,经过长期堆积,则会持续污染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土壤及饮用水源,危害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

    一、我市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现状

    工业垃圾指机械、轻工及其它工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排出的固体废弃物。中山的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当发达,每年产生的工业垃圾数量很大,根据市环保局的统计数据,201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总产生量为94.04万吨,其中工业危险废物总产生量为9.77万吨。根据工业垃圾对环境危害的程度,大致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一是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如表面处理废物、染料、医疗废物等,须交给有处理资质的公司收集处理,由环保部门对产生单位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管。我市目前尚未建有综合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基地,除医疗废物等部分种类外,大部分危险废物主要通过跨市转移到深圳、惠州、广州等地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二是毒害性较小的严控废物,如生活污水厂污泥和印染企业的印染污泥,属于严格控制的固体废物,也须交由有资质的公司收集处理。位于我市民众镇的中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主要集中处理处置我市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印染企业产生的印染污泥;三是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炉渣、粉煤灰、边角料等。目前我市非法倾倒的工业垃圾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居多。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建设和修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它废弃物,此外还有少量的钢材、木材、玻璃、塑料、各种包装材料等。我市的建筑垃圾处于“一边当宝一边困扰”的状态,一方面,当宝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夹杂了可回收利用的钢筋、木板、管线等材料以及可用建筑回填的砂石、瓷砖、环保砖、水泥废渣等,对于新开发的项目来说,一般需要平整土地,此时建筑垃圾就是很好的填埋材料。另一方面,由于渣土清运存在较大利润空间,受经济利益驱动,部分企业为减少运输成本,获取最大利润,经常出现不按规定就近随意倾倒渣土;此外,中心城区每天都有5至8吨建筑垃圾混进生活垃圾中,主要来源于居民和商家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

    二、我市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存在的问题

    (一)处置设施配套不完善

    非法倾倒现象的形成与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处理渠道不畅有一定的关系。近年来,我市以组团的形式分别建设了中部、北部和南部组团生活垃圾处理基地,收集、处理周边镇区的生活垃圾,其中中部组团配套建设了医疗垃圾处理厂,但我市目前还没有建成专门集中收集、贮存、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的场地,中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虽已投产,但现时只能处理生活污水厂污泥和印染污泥。在此背景下,即使企业有意愿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合规处理,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堆放和消纳场地而不能按要求落实。

    (二)监管执法力度不足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固体废物的监管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公安、住建、环保、城管等,住建部门是生活垃圾处理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处置,环保部门重点监管有毒有害的工业危险废物和毒害性较小的严控废物,但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的监管上未能给予足够重视。近年来,我市部分内河河段发生多起外市船只利用夜晚时间非法倾倒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的事件,在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同时,对航道也造成极大安全隐患。非法倾倒垃圾行为呈现职业化,执法力度有待加大。

    (三)处理处置缺乏有效指引

    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业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等工业垃圾的管理已有明确规定,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公司进行处理。但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通常要求产废单位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提高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落实固废贮存设施的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但最终去向方面指引不足。因此,有的企业把这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转运到垃圾处理基地进行处理,有的企业就承包给职业处理公司,还有一些小作坊、小工厂贪图方便就随意倾倒。此外,对于一些无处消纳的建筑垃圾,不少施工单位为了节省处理成本,随意选择倾倒场所。

    (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

    由于技术、成本等因素制约,除了建筑垃圾以外,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综合利用的的固废种类以粉煤灰、煤渣等为主,大多用于水泥、新型墙体等建材行业,利用途径较为单一,深度资源化利用少,而且上述建材行业企业在我市的数量有限,未能全面、有效消纳全市每天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建议:

    一、加强处理处置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非法倾倒垃圾问题,其根本是要解决好存量垃圾的消化问题,垃圾有指定地点堆放和回收,那么偷倒就会逐渐减少。因此,应提高城市垃圾的处理能力,让产出与消化成正比才是治本之策。一是在现有三大组团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的基础上,通过内部挖潜、原址扩建的方式,引进新一代垃圾处理技术,进一步提升基地的综合处理能力,以满足我市常住人口增长以及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持续增加的处理需要;二是规划建设我市工业固废综合处理基地,统一收集、处置全市工业固废,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减少产废单位因跨市转移造成的费用支出以及降低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隐患,有效消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减少非法倾倒现象。

    二、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管能力

    一是建设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在一些非法倾倒黑点加装监控设施,及时发现非法倾倒违法行为,同时搭建一个住建、城管、环保等职能部门信息互通的平台。二是加强部门联动,通过各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倾倒违法行为,提高对行为人的震慑力,特别是加强对外市船只在我市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我市饮用水源安全。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加大群众对非法倾倒行为的监督举报。四是完善惩戒机制,定期曝光一批非法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清运公司的考核和监管,对于出现非法倾倒行为的公司吊销相关运营资质,并将相关行为人纳入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

    三、加大垃圾处置的约束和指引

    一是充分利用我市被赋予的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保等方面地方立法权的契机,研究出台《中山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建立起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处罚力度,为固体废物特别是一般工业工体废物和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监管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与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宣传与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公众与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对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建筑垃圾危害的认识,引导产废单位合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

    四、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一是以资源利用和污染防治相结合、市场流通体系和社会公益性相结合,出台鼓励政策,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进行投资,形成生产、回收利用、处理三者相结合的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产业链。二是建立建筑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产业化试点,开展建筑垃圾处理与再生混凝土砂浆及环保砖循环利用基地试点工作,开展多途径资源化利用,实施产业化发展。三是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工业固废的产生,实现末端治理与污染防治和生产过程控制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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